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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须知

来源:水利电力质协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2日           点击量:819

    一、参照评分细则对QC小组活动成果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

    二、为缩小各个评委主观评分差异,评委对每项成果的给分区间70-90分,高于85分需要作出重点点评,指出成果的亮点所在,低于70分指出不足,以不断提高QC小组活动水平。

    三、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抄袭、剽窃的成果,请及时与协会联系,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审纪律:各位评委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审,在评审期间不得泄露本组的小组名单,不打听其他评委的情况。在发布会期间直到颁奖会之前,评委严禁泄露评分情况,严禁替QC小组向其他评委“拉分”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委的资格。

    五、评委老师在其专用的U盘内打分,不得私下拷贝成果材料,按照协会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成果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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