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班组管理水平以及员工队伍质量素质,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服务和工作质量,引导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夯实班组质量管理基础建设,树立为用户服务思想,建立良好的班组质量形象,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决定在全国电力行业进一步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为了规范该项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信得过班组是以企业的行政班组为基本单位,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战略部署分解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有效的质量工具方法,有组织地开展班组建设活动,稳定提高产品、服务和工作质量,取得顾客信任的班组。
第三条 质量信得过班组分为国家级、省/行业级和企业级三个级别。全国电力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以下简称质量信得过班组)属行业级,每年组织一次,具体工作由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推 荐
第四条 质量信得过班组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及省级电力行(企)协(以下简称推荐单位)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核准后确定。
第五条 推荐单位对申报质量信得过班组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时现场确认,提出推荐意见,报送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第三章 申 报
第六条 企业的各类班组可自愿向推荐单位提出开展争创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申报工作,也可以由推荐单位指定相关班组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创建活动。
第七条 开展质量信得过活动的班组要制定本班组活动计划、实施措施,结合企业和班组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为目标,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注重现场管理,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健全、落实。
(二)班组成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在综合素质、业务技能水平、执行力和创新力等方面持续提升。
(三)班组成员积极参与群众性质量改进活动,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采取各种与企业相适宜的质量工具,有组织地开展班组建设和质量改进活动。
(四)班组活动目标完成率在本企业突出,班组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同行业、同工序先进水平。现场活动记录齐全,相关活动结果得到顾客确认,满意程度高。推进工作有特色,并具有普遍推广意义,做到“自己信得过,用户信得过”。在近三年内班组开展质量改进活动的小组曾获得全国电力行业优秀QC小组等荣誉称号。
(五)班组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第四章 命名与奖励
第八条 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质量信得过班组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质量信得过班组名单,并授予年度“全国电力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荣誉称号,颁发奖旗和证书。
第九条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全国电力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将择优推荐到中国质量协会,参加国家级的“质量信得过班组”评选。
第十条 对获得各级别质量信得过班组的相关推进者和班组人员应给予优先参加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学习、交流和深造的机会,并在其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职业发展方面优先考虑。可参照QC小组奖励标准给予各级别质量信得过班组物质奖励。
第五章 监督与纪律
第十一条 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各推荐单位应积极支持质量信得过班组创建活动,加强对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获得各级别质量信得过称号的班组,在连续出现顾客对质量不满意的投诉时,可由授予部门酌情考虑撤销称号。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为指导性文件,各推荐单位和企业可参照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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