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颁布实施以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已经成为我国优秀企业和组织的共同追求。为了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电力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模式,树立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先进典型,根据中国质量协会的安排,现将2015年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以下简称先进企业)推荐表彰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
一、先进企业由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辅业集团公司、省级电力行(企)协(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推荐,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审核确定。
二、各推荐单位按《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先进企业的名单和材料报送至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二份、电子版一份。2015年试运行网上同步在线申报(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报企业近三年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情况,应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撰写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申报表、自我评价表、打分表、经验交流、有关证实性材料及第三方出具的客户满意度测评报告。
四、《办法》、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表、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打分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从水电质协QQ交流群(群号:128490640、316225134)。
五、截止到2014年底,获“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满三年的企业,需重新申报。
六、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抽查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宪红 曹彩霞
电 话:010-63414314 63414325
传 真:010-634155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 编:1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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