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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受理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点击量:2866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中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水利电力质协)为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推荐单位(市监质函【2023】105号)。水利电力质协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规定及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水利电力企事业单位中国质量奖自愿申报、审核推荐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国质量奖授予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在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提升质量水平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中国质量奖设“ 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其名额分别不超过 10 个和 90 个。

    二、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对应的申报表格及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 申报组织为有关单位的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的,还应当由有关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审核推荐

    水利电力质协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建议,征求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意见后,在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水利电力质协出具审核和推荐意见,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四、材料要求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各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 word 版和 PDF 版申报表各一份、证实性材料一份。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水利电力质协网站(http://declare.ceaq.org.cn/),材料接收时间截止至5月30日。

    五、联系人

    李亚春 (010)63415624;13911369156

    范家铭 (010)63414398;18311359397

    杨  萍 (010)63414325;13315981177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 〔2023〕105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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