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电力企业(组织)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追求卓越经营业绩,不断提高产品、服务和企业(组织)经营质量,实现电力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将继续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标准要求在电力行业开展卓越绩效标杆评价活动,评选出在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标杆企业(组织)。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的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
(二)导入并积极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取得良好的经营绩效,在行业或集团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近三年无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或重大经济问题;
(四)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申报表(见附件1);
(二)组织概述
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
(三)组织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2)
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实施结果等三个方面逐条进行评价说明,贯穿展现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关键绩效指标”,明确反映组织“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充分展示个性、亮点和成熟经验,评价说明要用数据和事实描述;
(四)证实性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用户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测评报告、“三标”体系注册证明复印件、外部审计报告、环境检测报告或“三废”治理达标证实材料,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重要获奖产品或用户满意产品、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和地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的证实材料。如申报卓越绩效标杆3A及以上的单位,请提供最近一次获得卓越绩效标杆的证明文件。
三、评价程序
(一)形式审查
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材料的完整性等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形式审查。
(二)资料评价
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资料评价,确定进入现场评价企业(组织)名单。
(三)现场评价
到企业所在地进行现场评价,通过听取汇报、访谈、资料查看、现场巡查等方式,核查和了解申报企业开展卓越绩效模式的实效,形成推荐意见。
(四)审定并公布
组织召开审定会议,审定卓越绩效标杆名单,并公布。
四、网上申报
请各单位登录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官网(www.ceaq.org,cn)进行注册申报,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sldlzx@ceaq.org.cn;同时提供申报表、组织概述、组织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纸质版一份。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料评价,合格后对申报AAA级以上的企业(组织)组织进行现场评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文婧 010-63414314 18611727857
范家铭 010-63414314 18311359397
杨 萍 010-63414325 13315981177
邮 箱:sldlzx@ceaq.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附件:1.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申报表。
2.组织自评报告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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