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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宣贯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9日           点击量:1067

    各有关单位:

    中国质量协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实施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为全国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提供了标准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标准的具体要求,提高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水平,满足全国电力行业系统开展QC小组活动的需要,建立一支“懂理论、能指导、会评价”的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评委队伍。水利电力质协将全面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要求开展QC成果的评审活动,为了更好的推进电力企业的QC小组活动,拟定于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1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一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宣贯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内容:

    1、《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解读;

    (1)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2)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程序;

    (3)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常用的统计方法。

    2、QC小组活动成果网上申报及评审系统的使用说明。

    二、培训教材:

    中质协颁布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QC小组活动基础教材(二次修订版)》。

    三、培训讲师:

    中质协QC小组活动工作委员会专家邢文英教授。

    四、报名条件:

    各电网公司、集团公司、各省行协、企协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单位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评委。

    五、 培训时间、地点:

    1、   培训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报到时间:8月29日

    离店时间:9月1日

    2、   培训地点:南宁万怡酒店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

    六、培训费用:

    参会学员,每人需交纳1500元培训费,请各参会人员于八月十四日前由银行汇至我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菜市口支行

    帐  号:0200001809200066510

    注:根据北京地区税务机构对发票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各参加人员在办理汇款时注意以下事项:

    1.为便于查询及收到汇款后开具发票,在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凭证”的“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发票所需的单位名称全称。汇款后请及时反馈有关发票事宜(附件2)。报到时请将“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交与会务组,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2.参会者本人若有不确定因素时,也可选择现场交纳费用。

    3.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恕不接待参会代表以外人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联系人:魏舒力  郭 淼 

    电 话:010-63414326  63414314

    传 真:010-634155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 编:100761

    邮 箱:guomiao@cec.org.cn   weishuli@cec.org.cn

    网 址:www.ceaq.org.cn

    2、会务组:

    联 系 人: 李 娜

    手   机:13811536206

    关于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宣贯学习培训班的通知.pdf
    有关汇款及发票事宜.doc
    学员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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