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在全国电力行业中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电力企业(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追求卓越经营业绩,不断提高产品、服务和企业(组织)发展质量,实现电力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国电力行业开展卓越绩效标杆评价活动,同时停止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水利电力质协)组织进行的“全国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和“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的评选工作。水利电力质协组织专家编制了《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管理办法》,经全国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审定委员会审定,现将《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修订)》(见附件)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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