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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宣贯暨QC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8日           点击量:911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推进QC小组活动,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拟定于2018年7月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第二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培训暨QC成果展示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解读。

    2.QC成果展示及评价。

    3.结合展示内容分主题宣贯《准则》、点评成果。

    二、 参会人员:

    1.各电网公司、集团公司、各省行协、企协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单位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骨干、评委。

    2.各推荐单位、主管单位负责人1至2名,参加发布的QC小组代表2至3人,参加观摩学习的QC小组成员3至4人,观摩学习的小组由推荐单位组织或直接联系水利电力质协。

    3.参加发布的代表,需准备十二份纸质版发布材料(word格式打印版),一份电子版发布材料(格式要求:1、请使用Microsoft Power Point 2010 版本(.PPTX),不支持WPS格式。2、视频嵌入PPT,不要使用超链接。3、会场屏幕比例:16:9。)于报到当日17:00前交到会务组。电子版发布材料,文件需按附件1名单中的序号命名,发布要求以计算机投影形式进行,每个小组发布时间不超过13分钟。小组成员集体照(电子版照片按附件1名单中的序号命名)需提前传至邮箱:guomiao@cec.org.cn。

    4.如小组不能按时参加,敬请及时告知,若无故不参会,将取消该单位2年参与资格。

    三、 会议时间、地点:

    1.第一场供电组时间:7月18日-7月20日

    报到时间:7月17日

    第二场发电组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报到时间:7月23日

    2.地点:南宁维尔纳酒店(动物园店)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58号

    四、会议费用:

    参会代表,每人需交纳1500元会议费,请各参会人员于7月12日前由银行汇至我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菜市口支行

    帐 号:0200001809200066510

    注:根据北京地区税务机构对发票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各参加人员在办理汇款时注意以下事项:

    1.为便于查询及收到汇款后开具发票,在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凭证”的“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发票所需的单位名称全称。报到时请将“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交与会务组,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2.参会者本人若有不确定因素时,也可选择现场交纳费用。

    3.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恕不接待参会代表以外人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联系人:魏舒力 郭 淼

    电 话:010-63414326 63414314

    传 真:010-634155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 编:100761

    邮 箱:guomiao@cec.org.cn weishuli@cec.org.cn

    网 址:www.ceaq.org.cn

    2.会务组:

    联 系 人: 李 娜

    手 机: 13811536206

    附件:1.QC成果展示名单

    2.有关会务事宜


    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2018年6月21日

    供电准则宣贯暨QC成果展示反馈表.doc
    1.QC成果展示名单 2.有关会务事宜.doc
    发电准则宣贯暨QC成果展示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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