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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关于以通信方式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7日           点击量:714

    各理事单位:

    根据《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经研究,以通信方式召开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将请各位理事审议和反馈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议《理事履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水利电力质协”)依法办会、规范办会,落实水利电力质协《章程》中规定的理事职责,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党发协会〔2018〕93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水利电力质协实际,制定本办法(见附件1)。请各位理事审议,并以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的说明。

    二、审议《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民政部社团规范化管理要求,为加强水利电力质协会员组织建设,促进会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水利电力质协《章程》,制定本办法(见附件2)。请各位理事审议,并以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的说明。

    三、审议《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水利电力质协分支机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水利电力质协《章程》等,制定本办法(见附件3)。请各位理事审议,并以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的说明。

    四、审议《拟退会会员单位名单》

    理事及会员是协会的基础,水利电力质协秘书处一直按协会《章程》积极开展工作。根据《章程》,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现将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单位共计35家名单(具体见附件4)呈送给各理事,请各位理事审议,并以通信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说明。

    五、返回《会议回执》

    请各位理事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5),并请于5月31日之前,将填写完毕的表格扫描成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联系人,超过2021年5月31日未返回表格的,视为同意《会议回执》中的各项。

    联系人:张凌君

    电  话:010-63413132  13581670017

    邮  箱:zhanglingjun@ceaq.org.cn


    水利电力质〔2021〕23号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关于以通信方式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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