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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2日           点击量:923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综合规〔2019〕12号),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电力企业(组织)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追求卓越经营业绩,不断提高产品、服务和企业(组织)经营质量,实现电力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和高质量发展,2020年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将继续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标准要求在电力行业开展卓越绩效标杆评价活动,评选出在电力行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标杆企业(组织)。现将开展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

    请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辅业集团公司、省级电力行(企)协和有关理事单位统一组织,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2020年8月1日之后开始申报,网上申报需要登录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网站(www.ceaq.org.cn)注册用户/登录,选择卓越绩效标杆评价活动进行网上申报,同时邮寄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2份至协会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的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

    (二)导入并积极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取得良好的经营绩效,在行业或集团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积极导入质量管理理念方法,质量管理推进工作在行业或集团内处于先进水平;

    (四)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或重大经济问题;

    (六)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申报表(见附件1)。

    (二)组织概述。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

    (三)组织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2)。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逐条进行评价说明,总字数不超过6万字,总页数不得超过150页(含图表)。

    (四)证实性材料。包括:承诺书(补充模板)、营业执照副本、纳税证明、“三标”体系注册证明复印件、用户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测评报告、外部审计报告、环境检测报告或“三废”治理达标证实材料,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重要获奖产品或用户满意产品、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和地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的证实材料。

    四、评审

    (一)形式审查。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

    (二)资料评价。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资料评价,确定进入现场评价企业(组织)名单。

    (三)现场评价。到企业所在地进行现场评价,通过听取汇报、访谈、资料查看、现场巡查等方式,核查和了解申报企业开展卓越绩效模式的实效,形成推荐意见。

    (四)审定并公布。组织召开审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卓越绩效标杆名单,并公布。

    (五)宣传推广。组织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推荐“全国质量奖”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

    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秘书处于8月1日开放申报平台,请大家登陆协会官网(www.ceaq.org.cn)注册并登陆进行申报。秘书处对申报企业进行形式审查、资料评价,秘书处对通过资料评价的企业(组织)实施滚动式现场评价,当年不能完成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继续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思宇    沈华超     徐  凡

    电    话:010-63369026   63414886    63169001

    传    真:010-634155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7号乐凯大厦10层

    邮    编:100761

      

    附件:1.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申报表。

    2.组织自评报告样式。



    附件1、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申报表.docx

    水利电力质〔2020〕  20号-开展电力行业卓越绩效标杆活动通知.pdf

    附件2、组织自评报告样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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